机车燃料费(燃料税)怎么算?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级距表

机车(摩托车)燃料费(俗称燃料税,2026年5月21日 起正式名称为「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」)按排气量分级:50 cc 以下每年新台币 300 元、51–125 cc 450 元、126–250 cc 600 元,每年 7 月征收;电动机车目前免征。

关键数据

费率
每升 2.5 元来源:《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征收及分配办法》附表二
公式
2.5 × 每月耗油量 × 12来源:《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征收及分配办法》附表二
征收月份
每年 7 月来源:《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征收及分配办法》附表二

机车(摩托车)燃料费、俗称燃料税,2026 年起正式名称为「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」。按排气量分级,以每升新台币 2.5 元计算,每年 7 月征收;电动机车目前免征。

最后核实:金额单位为新台币(元),金额与期限以官方公告为准最后更新:

机车燃料费级距表(自用,每年)

附表一的每月耗油量与附表二的年费额并列,最后一栏用公式 2.5 × 耗油量 × 12 验算。

排气量每月耗油量年费公式验算
50 cc 以下10 升300 元2.5 × 10 × 12 = 300
51–125 cc15 升450 元2.5 × 15 × 12 = 450
126–250 cc20 升600 元2.5 × 20 × 12 = 600
251–500 cc30 升900 元2.5 × 30 × 12 = 900
501–600 cc40 升1,200 元2.5 × 40 × 12 = 1,200
601–1,200 cc60 升1,800 元2.5 × 60 × 12 = 1,800
1,201–1,800 cc67 升2,010 元2.5 × 67 × 12 = 2,010

连同牌照税与强制险一起算: 年度税费试算。

燃料税、燃料费、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

很多人说的「机车燃料税」,法规上原本叫「汽车燃料使用费」,名称是「费」而不是「税」,依据是台湾地区《公路法》第 27 条。《公路法》第 27 条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修正公布,台湾地区交通部接着在 2026 年 5 月 21 日把原本的《汽车燃料使用费征收及分配办法》全文修正,并更名为《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征收及分配办法》,自发布日施行。

名称换了,但机车(摩托车)的算法没变:汽油费率仍是每升新台币 2.5 元,费额表和旧表用同一个计算式。缴费单上看到新名称时,指的就是以前的燃料费。

怎么算

附表一先按排气量定出每月耗油量(例如 51–125 cc 每月 15 升),附表二再按这个公式算出年费:

年费 = 2.5 元 × 每月耗油量 × 12,四舍五入

以 125 cc 为例:2.5 × 15 × 12 = 450 元。上方表格最后一栏就是每一级的验算,和附表二的金额完全一致。按日计算时,是以年费除以 12 再除以 30,角以下免收(附表二备注三)。

附表所列的机车级距到 1,800 cc 为止,更大排气量的金额本站不列,请以台湾地区交通部公路局的缴费通知为准。离岛设籍的车辆按 70% 计征。

什么时候缴

自用车及机车每年 7 月一次征收(办法第 6 条)。这和牌照税不同:牌照税在 4 月,而且 150 cc 以下免征;燃料费则是 50 cc 的机车也要缴。两者的差别与缴费月份,整理在缴费时间表。

电动机车:目前免征,将来可能另定

办法第 4 条把「电动汽车」列为免征,《公路法》所称的汽车包含机车,所以电动机车目前不用缴这笔费用。但修正后的《公路法》第 27 条第 3 项写明:「非使用燃料车辆之征收费率,由交通部会商财政部另定之」。也就是说,法律已经授权将来对电动车另定费率,只是截至本页核实日期还没有定出来。购买电动机车时,建议把这一点当成可能变动的项目,并留意交通部的公告。

想看电动与燃油机车的完整差别,请参考电动机车 vs 燃油机车。

排气量超过 250 cc 的大排量机车,燃料费连同牌照税与强制险的各级金额,整理在大型重型机车一年税费汇总。

常见问题

机车燃料费多少钱?

自用机车每年:50 cc 以下 300 元、51–125 cc 450 元、126–250 cc 600 元、251–500 cc 900 元、501–600 cc 1,200 元、601–1,200 cc 1,800 元、1,201–1,800 cc 2,010 元。

机车燃料费什么时候缴?

依办法第 6 条,自用车及机车每年 7 月一次征收,缴纳期限请看缴费通知。

机车燃料税和燃料费是一回事吗?

是。大家说的燃料税,法规上原本叫「汽车燃料使用费」,2026 年 5 月 21 日起办法更名,正式名称改为「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」,机车的费额没有改变。

机车燃料费逾期怎么办?

办法第 13 条规定逾期不缴依《公路法》第 75 条处理。罚款金额本站尚未核实,请以公路局的通知为准,并尽快补缴。

本站只整理台湾地区的法规与官方公告,不提供税务、保险或法律建议。

资料来源

  1.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(修正日期 115-05-21).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2. 附表二:各型汽車每季(年)徵收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費額表.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3. 附表一:耗油量計算表.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
  4.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沿革.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